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9-30

工信厅通信函〔2022〕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按照《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通信〔2021〕7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

(一)大型数据中心。针对互联网、工业、金融、政务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数字技术、生态能力,特别是在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千行百业两方面效果明显的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大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

(二)中小数据中心。针对“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改造升级等重点行业实践,聚焦“老旧”数据中心应用高密高效IT设备和基础设施系统,“小散”数据中心加速迁移整合,特别是改造升级后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算力供给能力的中小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中小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100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

(三)边缘数据中心。针对5G、工业互联网、VR/AR、智慧城市等重点应用场景,聚焦数据中心运行效率、算力算效、监控安全、网络能力,特别是应用创新突出、易推广的边缘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边缘数据中心:部署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侧,单体规模不超过100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数据中心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大型数据中心应接入中国算力平台网络协同系统。

(三)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积极申报,并负责做好案例审查和宣传推广工作。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推荐典型案例数量各不超过3个(1个大型数据中心、1个中小数据中心、1个边缘数据中心)。

(二)请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方向,填写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中小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2)、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申报书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数量要求推荐高质量案例,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含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拟推荐项目申报书)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yue2@caict.ac.cn。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联系人及方式

王月  1860115229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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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2.国家新型数据中心(中小数据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3.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4.国家新型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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